2010年3月5日 星期五

特教法、身心障礙者生活輔助器具費用補助標準表


◎特教法規 

◎臺北市身心障礙者生活輔助器具費用補助標準表(980501修正適用)
71
 
 
 
 
 
 
 
單耳
10,000
,000
聽障者、語障者或具聽障、語障之多重障礙者。
*需由身心障礙鑑定醫院耳科醫師診斷證明及經醫療機構內之聽力檢查人員評估檢查。雙耳聽力皆損失在55dB~110dB之間補助兩只;優耳聽力在55dB~110dB之間,劣耳聽力110dB以上補助1只;聽力損失認定標準為氣導聽力檢查頻率500Hz~4000Hz之間平均值。
一、檢附文件:1、由耳科醫師開立註明症狀需要該項輔具之診斷證明書。2、臺北市助聽器評估/檢測表(1次向本局申請助聽器補助者,需符合配戴前聽力評估檢查補助標準及配戴後效益檢測合格標準;第2()以上向本局申請者,需符合配戴前聽力評估檢查補助標準,得免作配戴後效益檢測)3、輔具買賣契約書影本(註明助聽器廠牌、型號、序號)。  
二、18歲以下者,最高補助金額單耳為10,000元,雙耳為28,000元,補助使用年限為2年;18歲至20歲以下者檢附在學證明文件(指教育部立案之學校但不含空大、高中以上進修學校、在職班、學分班、僅夜間或假日上課、遠距教學之學校),補助金額及補助使用年限比照辦理。
三、12歲以下兒童補助使用年限為1年。
雙耳
20,000
10,000
72、人工電子耳
600, 000
一般戶
最高補助額度
200,000
終身乙次
詳見臺北市人工電子耳補助計畫
 
中低收入戶
最高補助額度
400,000
73、人工電子耳耗材(含長線、短線、線圈、麥克風及磁鐵等項目)(單次補助金額)
,000
,000
申請者需接受人工電子耳植入手術滿3年,始可提出補助申請。
一、第1次向本局申請人工電子耳耗材補助者,需檢附由醫師開立註明人工電子耳植入日期之診斷書,以證明植入手術已滿3年,第2()向本局申請者可免附診斷書。
二、各項耗材項目需同批1次提出申請。
三、12歲以下兒童補助使用年限為1年。
補助對象
1.    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且領有本市核發、換發、補發或註記之身心障礙手冊者。
2.    申請補助項目未獲政府其他醫療補助、社會保險給付或其他相同性質(輔具器具)補助者。
3.    曾申請輔具補助者,須已超過輔助器具之補助年限。 
4.    其他:詳見「臺北市身心障礙者生活輔助器具費用補助標準表」有關規定。 
 
 
◎地方社會局
機關名稱
地址
電話
傳真
台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
(02)27208889
(02)27206552
高雄市四維三路22
(07)3373365
(07)3333565
台北縣板橋市中山路一段16125
(02)29603456
(02)29693894
宜蘭縣宜蘭市同慶街95
(03)9328822
(03)9328522
桃園市縣府路1
(03)3375900
(03)3362942
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10
(03)5519058
(03)5554694
苗栗市縣府路100
(037)328841
(037)355329
台中縣豐原市陽明街36
(04)25263100
(04)25264411
彰化縣彰化市中與路100
(04)7264150-2
(04)7238243
南投縣南投市中興路660
(049)2222106-9
(049)3204188
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515
(05)5323395
(05)5348530
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一路東段1
(05)3620123
(05)3620348
台南縣新營市民治路36
(06)6322231
(06)6321592
高雄縣鳳山市光復路2120
(07)7460050
(07)7100057
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
(08)7320415
(08)7334046
台東縣台東市中山路276
(089)326141
(089)3345451
花蓮市府前路17
(03)8227171
(03)8230840
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2
(06)9274400
(06)9264067
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1
(02)24201122
(02)24258637
新竹市中正路120
(03)5216121
(03)5261409
台中市中區自由路二段53
(04)22289111
(04)22291810
嘉義市中山路160
(05)2254321
(05)2292835
台南市永華路26
(06)2991111
(06)2991764
金門縣金城鎮民生路60
(082)325551
(082)320105
連江縣馬祖南竿鄉介壽村76
(0836)22485
(083)622209
                         以上內容為轉述,如果不便 惠予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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